- 作者:
- 发表时间:2025-05-09 16:53:57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
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工作的通告
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依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2号令)(以下简称《52号令》)《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南省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豫卫中医医政函〔2025〕1号),结合实际,现就2025年度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工作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郑州市卫健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郑州市医学人才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郑卫〔2023〕67号)要求,郑州市医学人才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5年度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
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的考务工作由郑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中心承担。
二、报名条件、程序、材料清单
(一)中医师承考核
1.报名范围
受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2025年度全省中医师承人员出师考核考试的具体组织与考务工作。
2.报名条件
依据《52号令》第七条规定,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依据《52号令》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2)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4)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5)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
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指导老师同时带教师承人员不得超过两名。
3.报名程序
申请参加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向指导老师所在地的省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报名,各省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初审合格后报郑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中心,经郑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中心统一汇总,上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经审核符合考试条件的,由郑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中心发放准考证;不符合考试条件的,材料按报名程序逐级退回返还。
跟师学习期间,指导老师变更执业地点的,由最后执业地点所在地的省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填写审核意见。
4.报名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
原件:
(1)本人身份证明;
(2)高中学历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
(3)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
(4)指导老师医师执业证书;
(5)指导老师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6)经公证部门公证的《中医师承关系合同书》(附件1)(截至报名日,合同签订后自公正之日起满3年)。
留存件:
(1)《中医师承出师考核考试申请表》(附件3)原件1份;
(2)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高中学历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1份;
(4)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5)指导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
(6)指导老师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复印件1份;
(7)经公证部门公证的《中医师承关系合同书》(附件1)复印件1份(截至报名日,合同签订后自公正之日起满3年);
(8)《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知情同意书》(附件2)原件1份;
(9)小二寸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半身照片4张,照片下方需带身份证号;同时提交同版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15-45kb,照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
备注:所有考生纸质照片按照《中医师承人员出师考核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7)考生报名顺序,依次粘贴在《中医师承/中医确有专长考生纸质照片粘贴表》(附件9)上。
(二)中医确有专长考核
1.报名范围
郑州市辖区内申请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人员。
2.报名条件
依据《52号令》第十九条及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申请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从事中医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中医医学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中医医疗活动。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在中医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的中医医疗实习活动,也可作为中医医学实践,其中包括乡村医生和医疗机构中跟师实习人员等。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3.报名程序
申请确有专长考核考试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申请报名,违反要求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1)在户籍所在区县(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报名,不得跨辖区报名;
(2)在非户籍所在地从事中医医学临床实践满5年的,在该地区县(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报名;
(3)中医医学临床实践涉及多个区县(市)的,在最后一个中医医学临床实践所在地区县(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报名。最后一个中医医学临床实践不满5年的,应同时提交其他实践所在地区县(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证明资料,确保中医医学临床实践累计满5年;
(4)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考核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
4.报名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
原 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留存件:
(1)《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申请表》(附件4)原件1份;
(2)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中医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人员临床实践证明表》(附件5)原件1份;
(4)两名以上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人员诊疗技术证明推荐表》(附件6)原件各1份;
(5)《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知情同意书》(附件2)原件1份;
(6)小二寸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半身照片4张,照片下方需带身份证号;同时提交同版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为15-45kb,照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
备注:所有考生纸质版照片按照《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8)考生报名顺序,依次粘贴在《中医师承/中医确有专长考生纸质照片粘贴表》(附件9)上。
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的报名资料原件按上述顺序用长尾夹固定,审核后原件当场退还,留存件按上述顺序装订,审核后留存郑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中心。
三、考核考试形式及合格标准
(一)考核考试形式
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包括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临床实践技能考核采取基本操作考核与临床答辩的方式,分两站进行,基本操作考核时间为10分钟,临床答辩时间为20分钟。
(二)考核考试合格标准
1.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当年有效;综合笔试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2.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合格方能参加综合笔试,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均合格者,为出师考核合格。
(三)证书发放及使用
考核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中医师承出师证书》和《中医确有专长证书》,获得证书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该类证书不作为有效行医证件,仅用于申请报考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四、考务组织及考核地点
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的考务组织、保密、试卷接运、考场安排、巡考等事项参考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组织管理规定执行,按照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的考务组织程序安排各项考务工作。
考核地点设在郑州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1.师承考核考试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
2025年7月31日:河南省各地市报名材料。
2025年8月1日:郑州市各区县(市)报名材料。
2025年8月2日:材料补报。
2.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
2025年8月1日:郑州市各区县(市)报名材料。
2025年8月2日:材料补报。
(二)准考证发放时间
1.实践技能考核准考证发放时间
2025年8月24日。
2.综合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
2025年9月21日。
(三)考核考试时间
1.实践技能考核时间
2025年8月29日。
2.综合笔试时间
中医基础知识:2025年9月26日上午9:00—11:30
中医专业知识:2025年9月26日下午13:30—16:00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材料审核、准考证领取地址:郑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中心(郑州市桐柏南路8号,陇海路与桐柏路向南300米路西)。咨询电话:0371-86181500。
2.整个报名材料上报、准考证领取过程仅接受各省辖市、郑州市各区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报送领取,不接受个人报送领取。
六、报名收费标准
考核考试收费按照《河南省卫生计生委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卫办〔2017〕33号)规定为400元/人。考核考试费由各单位统一收取现金后,集中缴纳至郑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中心,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使用。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是评价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是否具备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评价和考试,是中医人才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密组织,确保稳妥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报名期间的宣传工作,及时公布相关咨询电话,在各种媒体、宣传渠道广而告之,使报名人员能及时了解报名政策,力争使有意愿参加考核考试的人员“愿考尽考”。
各省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郑州市所辖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需提供《中医师承人员出师考核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7)3份、《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8)3份并加盖公章,汇总表和考生照片电子版报送至wsjkwzx@163.com邮箱。
(三)严肃纪律,明确责任
此次考核考试关系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关系到中医药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要严肃纪律,明确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对违纪考生,严格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2号令)规定进行处罚。对违反本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郑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中心和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中医师承关系合同书
2.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知情同意书
3.中医师承出师考核考试申请表
4.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申请表
5.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人员临床实践证明表
6.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人员诊疗技术证明推荐表
7.中医师承人员出师考核考试报名汇总表
8.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报名汇总表
9.中医师承/中医确有专长考生纸质照片粘贴表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
中医师承关系合同书
指 导 老 师
师 承 人 员
签 订 日 期
公 证 日 期
甲方(指导老师): 乙方(师承人员):
姓名: 姓名:
性别: 性别:
出生年月: 出生年月:
单位名称及地址: 单位名称及地址或家庭住址:
依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的有关规定,经指导老师与师承人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建立师承学习关系,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师承教学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总计不少于1500学时(需有教学记录)。
二、师承教学的地点(需为合法医疗机构):
三、师承教学的基本目标(包括职业道德及业务水平):
四、师承教学的主要内容:
1.中医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2.中医学术经验:
3.中医技术专长:
五、师承教学的方式方法:
六、指导老师职责: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严谨的科学态度,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保证临床(实践)带教时间,精心组织教学,悉心传授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按照确定的师承教学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带教任务。
七、师承人员职责: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勤奋好学,尊师守纪,保证跟师学习时间。虚心刻苦学习指导老师的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认真做好跟师笔记,及时归纳整理,并加以研究。诚实地接受指导老师和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考核,完成教学计划确定的学习任务,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水平。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师承关系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另一份由公证机构留存备案。
甲 方(签字或盖章): 乙 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1、签订本师承关系合同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
2、本师承关系合同书应经指导老师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
附件2
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知情同意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2号令)《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南省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豫卫中医医政函〔2025〕1号)相关要求,参加2025年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合格者,可获取《中医师承出师证书》和《中医确有专长证书》,该类证书不作为有效行医证件,仅用于申请报考国家医师资格考试。
该考核不同于《中医药法》所规定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我已认真阅读该知情同意书,并已充分知晓以上内容,同意报考和参加2025年度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
考生签字:
年 月 日
注:该知情同意书签字须清晰可辨,交由郑州市卫生健康人才中心留存。
附件3
中医师承出师考核考试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照片 | ||||||||||||
出 生 年 月 | 籍 贯 | 出 生 地 点 | |||||||||||||
参加工作时间 | 现从事主要职业 | ||||||||||||||
学 历 | 学 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 |||||||||||||||
本人档案存放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地址 | |||||||||||||
个 人 简 历 | |||||||||||||||
起止年月 | 学习(工作)单位 | 肄 毕 业 结 | |||||||||||||
指 导 老 师 姓 名 | 指 导 老 师 单 位 | ||||||||||||||
指 导 老 师 职 称 | 指 导 老 师 工 作 年 限 | ||||||||||||||
指 导 老 师 联 系 电 话 | 指 导 老 师 通 讯 地 址 | ||||||||||||||
指导老师主要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学术专长 | |||||||||||||||
指 导 老 师 意 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
核准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
印 章
年 月 日 | ||||||||||||||
省辖市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初审 意见
审核人签章 印 章 年 月 日 | 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章 印 章 年 月 日 |
1.一律用蓝黑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2.表内的年月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3.相片一律用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附件4
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出 生 年 月 | 籍 贯 | 出 生 地 点 | |||||||||||
参加工 作时间 | 现从事主要职业 | ||||||||||||
学 历 | 学 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 |||||||||||||
本人档案存放单位、地址及邮 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电子邮 件地址 | |||||||||||
个 人 简 历 | |||||||||||||
起止年月 | 学习(工作)单位 | 肄 毕 业 结 | |||||||||||
本人技术专长述评
| |||||||||||||
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初审意见
|
印 章
年 月 日 | ||||||||||||
地、设区的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
印 章
年 月 日 |
1.一律用蓝黑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2.表内的年月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3.相片一律用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报名资料同版照片)。
4.个人简历应从小学写起。
附件5
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人员临床实践证明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联系方式 | 身份证号码 | |||||
从事中医临床 实践起止时间 | 从事中医临床 实践所在单位 | |||||
执业 机构 意见 |
(公章)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乡(镇)卫生院意见 |
(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区县(市)卫健委意见 | 区县(市)卫健委经办人意见:
签名:
区县(市)卫健委主任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1.一律用蓝黑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2.表内的年月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附件6
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人员诊疗技术证明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联系方式 | 身份证号码 | |||||
所在执业机构 | 擅长诊疗技术 | |||||
证明人 推荐 意见 | 推荐意见:
证明人签名: 证明人所在机构: | |||||
区县(市)卫健委核实意见 | 区县(市)卫健委经办人意见:
签名:
区县(市)卫健委主任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1.一律用蓝黑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2.表内的年月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3. 证明人推荐意见要明确被证明人所具有的中医理论、技术特长,诊疗技术特色及疗效等。
4. 需提交证明人的医师(中医)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所在区县(市)卫健委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加盖公章。
附件7
中医师承人员出师考核考试报名汇总表
报名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日 | 身份证号 | 户籍所在地 | 工作单位 | 指导老师姓名 | 指导老师职称 | 指导老师专业 | 备注 |
备注:报纸质表格和EXCAL电子文档各一份。 年度+1(师承)+41+省辖市代码+四位数编码 例: 张三 2010241010001
市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8
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报名汇总表
报名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所在单位 | 所属中医专长 | 执业年限 | 取得有效行医资格 | 备注 | |
备注:报纸质表格和EXCAL电子文档各一份。报名序号:年度+2(专长)+41+省辖市代码+四位数编码 例: 张三 2010241010001
市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9
中医师承/中医确有专长考生纸质照片粘贴表
___省辖市/___区县(市)
考生姓名
考生照片 粘贴处1 |
考生照片 粘贴处2 |
考生照片 粘贴处3 |
考生照片 粘贴处4 |
考生姓名
考生照片 粘贴处1 |
考生照片 粘贴处3 |
考生照片 粘贴处4 |
考生照片 粘贴处2 |
